主要职责
(二)按规定权限核准和备案全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三)指导工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品牌战略;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进产学研结合,促使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电子信息和新兴产业发展。
(四)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指导中小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投融资担保体系及其他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七)拟订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园区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指导产业转移、企业入园,对企业入园审核、监督和工业招商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区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九)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指导工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工业安全生产的管理。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