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并在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政策等方面实施指导。
(二)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的宣传及社会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联、社科联等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文化艺术和精神产品生产的管理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区的宣传思想工作、国防教育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全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五)受区委委托,协同区委组织部指导宣传口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对乡镇(街道)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六)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对外宣传、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对外宣传工作以及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政策和工作部署。
(七)贯彻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和宣传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本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和区委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八)负责全区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和指导,组织企业政工初级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审查宣传口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九)承办区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