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及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实绩考核、舆情应对、安全、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对全省旅游经济形势进行分析,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政务宣传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