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盟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盟人大工委提出议案建议。
(三)领导全盟各旗县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各旗县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盟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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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张红霞:党组书记、检察长
马庆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朱丽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周立新: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驻盟检察分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潘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鞠守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含翻译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分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盟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盟检察分院蒙汉语言、文字的互译和检察业务资料的编译工作,负责盟检察分院办理案件的蒙文蒙语诉讼翻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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