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照我市拟订的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含有关权责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推动指导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三)牵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国家和我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组织推动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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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财务、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信息、档案、信访、提案、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拟订工作计划、总结、内部制度及调研等工作。负责中心大厅和窗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行为规范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负责党组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党组的有关文件、报告,撰写党建工作材料。负责党组发文、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机关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统战、工青妇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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