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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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办、后勤、安全、信访、维稳、绩效、计生、定点扶贫、政府采购指导、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等工作。
(二)信息化和数字发展科。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硬件设备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局改革任务和协调推进工作,承办市委有关统筹协调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任务。负责信用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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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吕 曦 局长
黄文松 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党组成员
陆多迎 副局长、党组成员
吴新华 副局长、党组成员
谢晓娜 副局长
范汝泽 党组成员,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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