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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文旅发布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南溪区
公众号ID:nxlyfb
公众号分类:新闻 - 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南溪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属于新闻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南溪文旅的各类信息与新闻,开展各项旅游文化微营销活动。

开发/运营主体: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主体: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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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南溪文旅发布是由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3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11222mb1864273b,办公地址位于南溪区古街景区游客中心三楼。该局主要负责统筹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及旅游资源开发,并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同时承担智慧旅游系统建设、文旅产业融合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管理等职能。

成立以来,该局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千余条,形成常态化信息公开机制;2023年组织文旅行业安全会议部署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年赴纳溪区开展红色文化馆际交流,推动区域文旅资源共享。2025年完成长江第一湾智慧旅游系统招标并公开部门预算,深化文旅基础设施与财政管理建设。常态化开展文化遗产修缮及文化惠民活动,如文明门城墙保护工程、基层送春联等。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意见、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市场营销工作。组织参加省内外的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三)组织推动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参加国内大型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展会活动。组织大型文化文物、广播 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开展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交流合作、市场推广和“走出去”工作。制定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七)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文化与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查职责。

(十一)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三)统筹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生产安全、内容安全、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网络文化、视听节目、旅游的服务管理和安全监管,强化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领域体制与机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巩固旅游支柱性产业地位。

现任领导

局长: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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