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地名由来
女织寨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女织寨村而得名。建置沿革
女织寨镇的前身是女织寨人民公社,始建于1960年。
1984年,改为女织寨乡,隶属于开平区管辖。
1992年11月,由开平区划归路南区。
1996年,撤销梁家屯乡,原梁家屯乡的21个村划归女织寨乡。
2022年1月18日,撤销女织寨乡,设立女织寨镇。
行政区划
2011年,原梁家屯乡所辖各行政村分别划归惠民道街道、梁家屯路街道。区划调整后,域内所辖行政村由38个减少到17个,辖区总面积由43·6平方公里减少到32平方千米。
2022年1月,女织寨镇下辖17个行政村、1个社区,有女织寨村、定福庄村、和平街村、曹家庄村、南刘屯村、张丁庄村、大洪桥村、赵田庄村、荷花坑村、侯边庄村、西越河村、老谢庄村、刘营庄村、郑家庄村、东礼尚庄村、西礼尚庄村、檀庄村和旭安园社区。
截至2022年1月,女织寨镇下辖17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人民政府驻吉祥路2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女织寨镇,地处唐山市中心区南部,是“一港双城”重要连接支点,东隔陡河与开平区相望,南接稻地镇,西接惠民道街道、梁家屯路街道,北与文北街道、小山街道、永红桥街道、广场街道、学院南路街道、友谊街道接壤。行政区域面积32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女织寨镇总人口4253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966人,城镇化率49%。另有流动人口2346人。总人口中,男性20199人,占47·5%;女性22331人,占52·5%;18岁以下6895人,占16·2%;19—35岁11826人,占27·8%;35—59岁16890人,占39·7%;60岁以上6919人,占16·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2458人,占99·83%;满族72人,占0·17%。2011年,人口出生率7·39‰,人口死亡率5·99‰,人口自然增长率1·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975人。
2017年末,女织寨镇常住人口为27112人。
截至2018年末,女织寨镇户籍人口为30468人。
截至2022年,女织寨镇人口3·2万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女织寨镇财政总收入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7%。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0·84亿元,增值税1·4亿元,企业所得税0·6亿元,个人所得税0·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68元。
第一产业
2011年末,女织寨镇有耕地面积1·5万亩,人均0·4亩。2011年,完成农业总产值9581万元,比上年减少9·4%,占生产总值的4·2%。
女织寨镇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为主。2011年,女织寨乡生产粮食3338吨,人均78千克,其中水稻41吨,小麦271吨,玉米2898吨。2011年,油料作物种植面积360亩,产量99吨,其中花生99吨;蔬菜种植面积6090亩,产量17307吨,主要品种有白菜、芹菜、黄瓜、番茄等,其中白菜3888吨,芹菜1921吨、黄瓜1282吨,番茄2044吨。
第二产业
2011年,女织寨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1亿元,比上年增长33·3%。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职工1184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0·4亿元,比上年增长30·8%。第三产业
2011年末,女织寨镇有商业企业24个,职工1513人;实现销售收入63·9亿元,比上年增长30·6%。2011年末,市场13个,总成交额55·7亿元,比上年增长35·9%。其中消费品市场9个,成交额32·5亿元;生产资料市场4个,成交额23·2亿元。
2011年末,女织寨镇有农村信用社2家;各类存款余额10·9亿元。
交通运输
女织寨镇境内有复兴路-唐柏路、205国道、南新道等主要道路贯穿境内,周边分别有唐港高速公路、唐津高速、长深高速等高速公路入口。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女织寨镇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780人,专任教师21人;小学9所,在校生1638人,专任教师23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607万元,比上年增长4·35%。文体事业
2011年末,女织寨镇有乡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6个;各类图书室39个,藏书近6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207人。全年组织文艺活动40余场次,参加人数700余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女织寨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门诊部(所)36个;病床199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52张,固定资产总值954·9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6名,其中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21人,注册护士9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1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万人,参合率37·34%。社会保障
2011年,女织寨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4户,人数182人,支出52·7万元,比上年减少1·7%,月人均241·3元,比上年增长17%。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减少70人次,支出11·74万元,比上年增长58·1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7户,人数310人,支出44·5万元,比上年增长36·1%,月人均119元,比上年增长30·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7·4万元,比上年增长9·2%。慈善联络站38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9·2万元。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50张。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00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2万人。新增就业人员107人,有24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无零就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