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和编纂工作。
(三)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协调本区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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