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落实组织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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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与区财政局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贯彻落实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区直党政群机关(与党政群机关一起办公且无独立房产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改造、处置利用、物业等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更新,负责编制内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经费预算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处置车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调拨及处置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的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为区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和公务出访保障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中心组学习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配合上级做好对我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考察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负责全区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的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信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与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性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室务会、机关党组会等会议组织安排、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修缮、物业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贯彻落实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承担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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