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羊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青羊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青委字〔2010〕23号)精神,设立“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将指导和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国内经济合作职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职责和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服务、受理投诉职责划归区投促局。
(二)增加的职责。增加推进电子商务和总部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建立和完善现代城乡市场体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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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战略功能区、重点集聚区建设工作和重大项目促进工作;指导全区商贸流通业和民生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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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成都市青羊区商务局服务业推进科。贯彻落实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功能区”发展规划;拟订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服务业重大项目促进和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统计监测和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订全区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服务创新工作;研究全区商务和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重点;承担服务业重大课题调研、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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