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财源建设工作。
(二)起草财政、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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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领导讲话、报告、调研和重要文件等综合材料起草、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职工福利及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间有关事宜。贯彻执行党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组织政策;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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