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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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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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直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法规调研科。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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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4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局长:吕良涛
苏占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机关党委、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智力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孙建堃(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任免奖励科、人事科、政务服务科、离退休干部科、技工教育研究室、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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