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推进广电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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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统筹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和全市重要节庆管理工作。
(二)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工作。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统筹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对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承担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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