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三)制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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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机构改革新增设职责职能及新时代工作要求,区司法局共设立九个股室,即办公室、干部教育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争议处理股、基层工作指导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宣传股、执法监督股。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上传下达,重要文件、制度的起草及监督落实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统计、调资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各股室之间工作协调;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供应、局机关和各司法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抓点包扶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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