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全区司法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各司法所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训练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宣传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司法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干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组织开展对全区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法律事务股
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调查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初审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律师行业抓好律所的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监督管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负责接受法院指定辩护案件的组织实施。负责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律师指派工作。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三)法治政务综合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具体指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法治制度体系,指导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异议申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拟订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办法、措施。承办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引起行政诉讼的应诉、赔偿事项。检查、指导、监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随工作,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处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民事、经济争议及行政诉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实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具体执法的投诉和举报,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