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跨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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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档案、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水电、房屋等行政后勤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报送全市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控制性工程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统计、水利扶贫和行业对外交流合作、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协助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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