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人事、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局。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开展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承担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教育培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三)综合核算与统计设计管理科。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测预警分析国民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全市投入产出和资产负债调查。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舆情监测、新闻宣传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统计改革方案,组织开展地方统计调查改革研究。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维护和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数据库。
(四)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业园区统计调查及分析,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发布提供工业统计数据。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
(五)生态环境与能源资源统计科(农村统计科)。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统计调查及分析。负责发布和提供生态环境与能源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全市农林牧渔业核算、农村基本情况和县域统计调查及分析。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指导生态环境与能源资源及农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及分析,负责发布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
(七)社会科技与人口统计科。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情况、企业研发、企业创新调查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监测。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负责发布和提供人口、劳动工资和社会、科技、文化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指导社会、科技及人口统计基础工作和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
(八)服务业与新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行业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及分析。开展新经济统计调查及分析。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及进出口贸易、外资外汇、出入境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指导服务业及新经济统计基础工作和有关部门、协会的行业统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