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六个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就业促进科、劳动保障科、劳动关系科、退役军官管理科。下属七个事业单位,包括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退役军官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辖区劳动局技校、隆兴劳动保障事务所两个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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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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