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各主要机构职能
1、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文秘、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公共关系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2、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等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3、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4、禁毒大队:与禁毒办合署,负责缉毒、禁毒工作。
5、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6、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安全警卫、重点单位安全保卫等工作。
7、巡逻警察大队(加挂特警大队牌子):负责市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全市的特警工作。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加挂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牌子):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涉税罪案、金融罪案等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商贸罪案等案件侦查工作;与打私办合署,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9、网警信通大队:负责信息通信、公安科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网络犯罪侦查等工作。
10、法制大队:负责刑事案件审理、呈捕、移送起诉等侦查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收容教育案件的审核呈批;组织、指导刑事和行政案件审核工作;组织、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和听证等工作。
11、森林警察大队: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2、政工室: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党务工作,负责民警、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3、监督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加挂监察室、督察大队、审计室牌子):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二、派出所、监管场所设置及相关职能
(一)派出所设置及相关职能
设城中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城北派出所、贞山派出所、大沙派出所、新江派出所、龙甫派出所、马房派出所、江谷派出所、龙湾派出所、下茆派出所、地豆派出所、罗源派出所、威整派出所、迳口派出所、黄田派出所、石狗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江谷派出所,共18个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和户口办理工作;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参与火灾、交通、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8、接受群众报警、救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监管场所设置及相关职能
1、看守所:负责看守工作。2、拘留所:负责拘留工作。3、戒毒所:负责戒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