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二)承担市本级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负责市本级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市本级军粮、救灾等政策性粮食供应。
(三)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国有及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情况。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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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字综合、督查、保密等工作;负责绩效评估及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和考核工作。
(二)调控科。研究起草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粮油盐应急预案;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抓好粮食产、购、销信息网络建设,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会审汇编;负责粮油市场价格调查,建立粮油盐价格监测体系,落实粮油盐价格报送制度;负责粮食产销衔接运输协调;编制粮油工业发展计划,统计报表;负责粮油加工业行业管理及相关统计;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与推广工作;负责军粮供应、招商引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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