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向市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定期通报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市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市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联络监查科、调研科、来访接待科、网上投诉及人民建议征集科、市长公开电话监管科、复查复核科、来信受理科、应急处置科、法治宣教科;
下设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为信息综合服务中心,包含信息中心。
机构领导
局长:张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