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区属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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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信息、宣传、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武装、内保、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及执行、财务、资产、政府采购、规费、综合统计等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建设方面的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应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综合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养护计划,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承担港口、岸线规划管理。负责协调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审核报批,协调拟订重大交通项目投资的政策和意见。协调综合交通项目建设,负责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阶段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及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养护计划的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管、交通建设资质、信用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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