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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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市公安局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含秘书科、指挥调度科、机要通信科)
掌握全市警情,收集、整理、研判、报告有关警务工作情报信息,承担紧急警务的协调处理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市公安局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市公安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公安统计、信息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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