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宗旨
按照“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定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具有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社团,为促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促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的结合,促进土建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把深圳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业务
以开展学术交流、推动技术创新、制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科技咨询和培训教育等为重点,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学会的社会公信力,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有关公共服务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
(1)学术交流
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考察,编辑学术交流文集和刊物;加强与内地、港、澳、台及国际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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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the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al society of shenzhen。缩写为:cass。
第二条 本会是经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由深圳市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工作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深圳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深圳市委、市府联系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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