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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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第一检察部
部门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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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
天河区是广州市的新兴中心城区,特殊的区情使得该区的刑事案件发生率高,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创院以来,天河区检察院不辱使命,肩负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秉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精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造平安和谐天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多年来,共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74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7855人,成功起诉了广州市第一宗非法行医案、第一宗侵犯商业秘密案、“孙志刚”系列案、刘伟健等人非法传销案、首例劫持汽车案、首宗组织偷越国边境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416件448人,先后立案侦查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局长伦小蕙受贿案、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原副局长沈惠生受贿案、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系列贿赂案、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会计师蔡某某挪用公款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稳步发展。
所获荣誉
天河区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和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从严治检”为指导方针,以打造一流检察队伍为工作目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同时,繁荣检察文化,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创办《天河检察年报》、《天河检察论坛》、《天河检察官》等内部刊物,打造天河检察文化品牌。从严治检和以人为本的管理,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20多年来,有25人次被评为国家、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19人次获得市级先进个人称号,207人次被评为区级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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