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要求,部署全市宣传工作,协调市直宣传系统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做好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归口管理市委讲师团。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舆论;领导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市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市网宣办。
(六)负责指导全市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承担市“五个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等日常工作。
(七)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八)负责提出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按有关规定负责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向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宣传信息、思想动态和社会舆情。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市的新闻宣传、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文学艺术、精神文明创建、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工作。
(十二)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口各单位领导干部,指导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对县、区党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工和新闻、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审核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系统的人才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