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指导、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提出对策。
(二)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危害国家安全、影响政治稳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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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机构。
(一)警令部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警务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负责督办、查办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指挥中心工作;负责公安调研、统计、机要通信、文件、文电、文印、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警令部为副处级规格,内设“110”指挥中心、秘书科、公安科技科、机要通信计算机监察科、档案科(挂驻马店市公安局档案馆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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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01〕24号),设置驻马店市公安局。驻马店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2020年11月21日,市公安局深化城区分局机构改革,新组建、转隶6个分局,分别为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水上分局、森林分局。
所属单位
(一)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技术侦查建设,指挥并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和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和协调跨市、县(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下设5个实战单位。
1.指挥室:负责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破统计和犯罪情况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各类文件资料处理和上传下达;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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