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投资促进及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投资促进工作部署;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签约引进重大项目和利用内外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三)负责全区招商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区级部门、园区、驻点招商机构等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四)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目标工作。牵头完成上级下达的投资促进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分解下达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目标并组织考核。
(五)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六)负责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及产业发展趋势,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参与制定产业扶持政策。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