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和上级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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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市教育系统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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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朱文红:局长 | |
诸戈文:党委书记领导市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审计方面的工作。分管:审计室、督导室。 | |
郑大金: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主管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教育强市建设、计划财务、学校建设、机关行政事务、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教育法规管理、捐赠助学、信访与稳定、部门支教、区划调整、防汛抗灾、应急管理、教育融资担保、教育史志、文明机关创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科、计财科、捐赠中心、教育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史志办。协助分管审计室。 | |
王海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收费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机关行政效能监督、归口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公试点等工作;协助分管勤工俭学、校办企业及学校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机关服务大楼管理、人民武装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 |
李旺国:副局长协助分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中职学生资助等工作。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民办教育协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 | |
庹朝君: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分管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安全、学校团队工作、学校国防教育、学校综合治理、城市创建、教育科研、电教仪器、文化名城建设、生态城市建设、残联等工作。分管:基教科、体卫艺科、教科院、仪器站。 | |
施爱国: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老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训与职称评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语言文字、普通话推广测试、高等教育,反邪教,教师奖励基金会,老科协,关心下一代工作,再就业,基层组织建设,点村建设、机关党建、创学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教师培训与师范教育科、高教科、语委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普通话测试站、机关党总支、教师奖励基金会、老科协、关工委、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 |
夏桃清: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分管教育工会工作;协助分管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双争双联、社区联络、引资办学、校务公开、机关办公大楼维修等工作。分管:教育工会、白马湖中学筹建办公室。 | |
苏宏元: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分管全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市高等教育及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及选拔飞行员、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分管:招考办、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