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电和旅游规定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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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安全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业务,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文化广电、文物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重要政策调研、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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