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简称区文化委)是西城区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接受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的业务指导。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本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本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履行区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能。制定本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审批管理辖区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电影、录像放映;歌舞厅、电子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以及中国字画经营、营业性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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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西城区文化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建议、议案、提案、保密、接待联络、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本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督查及本系统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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