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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张店人社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山东淄博市张店区
公众号ID:zdhrss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温暖张店人社”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发/运营主体: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主体: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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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温暖张店人社是由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张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店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职责分工

 1、与区退役军人局的职责分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区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2、与区科技局(挂区外专局牌子)的职责分工

(1)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科技局(挂区外专局牌子)制定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区科技局(挂区外专局牌子)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科技局(挂区外专局牌子)制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法制信访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接待、对外联络、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行政编制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张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张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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