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制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和扶持医药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协调医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数据处理;负责培育和指导医药产业重要节点的优化、升级和完善;贯彻落实《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协调开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进口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制度和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药品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质量问题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配合实施质量抽查检验计划;配合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处置和风险防控工作;配合实施质量抽查检验计划。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