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一)分析研究全区的敌情、社会治安状况,适时作出相应的决策,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协助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负责侦破刑事案件。
(四)领导组织全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协助做好警卫工作,落实警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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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构
1、政工监督室(加挂监察室牌子)
2、法制室
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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