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际及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和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布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配合做好铁路、邮政、海事、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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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承担局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负责纪检、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武装工作。
(2)行政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网情民意答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政预决算、资金拨付以及财税政策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政府采购和交通运输规费等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统计、财务报表、社会保险及财计人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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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实施区域内国省干线、区县级公路路政和道路运政行政执法。区域内道路运政和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区县级公路和乡村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路道口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辖区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内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组织协调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配合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站点规划布局和设置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的培训工作。交通运输行业超限超载治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意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相关规定。区交通部门提出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具体权责事项。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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