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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政务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咸安区
公众号ID:gh_d4528f457dfd
公众号分类: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咸安政务”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为您提供本级政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所需的办事指南,提供专业咨询,即时了解新工作动态。

开发/运营主体: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主体: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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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咸安政务是由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周桂林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管理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职能转变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职责分工

1、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区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后勤管理、综合治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

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承担对全区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指导、监督、考评,负责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运行管理,指导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做好规范运行管理;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落实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责。承担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等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负责区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的策划,编制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对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共享融合方案和共享目录进行审核;规划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推进全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和大数据分析;承担机关信息化的综合协调工作。

行政编制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正职3名。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周桂林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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