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报道百科
《消费者报道》杂志成立于2012年,由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主办,是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国内刊号:cn44-1699/f,国际刊号:issn2095-5499。
《消费者报道》的宗旨是打造一个独立、客观、权威,倡导科学消费与责任消费的权威平台,是专注于消费品及服务比较测评的媒体。在内容定位上,《消费者报道》通过对社会消费热点、消费行为的深入报道和消费产品的评测分析,揭示消费现象的逻辑和本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合理维益,同时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权威的商品及服务质量信息和价格信息。《消费者报道》同时通过设立消费检测基金,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成熟和完善。
《消费者报道》的栏目设计包括专题报道、食品健康、日化妇婴、电子电器、消费维权、消费特稿、测谎仪、责任消费等。《消费者报道》的其他媒体形式还包括“消费者报道”新浪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以及入驻app新闻客户端。
详细介绍
《消费者报道》由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主办,是中国首批专注于消费品及服务比较测评的媒体。2012年10月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局批复成立,是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新闻杂志。
消费者报道已经完成了食品、健康、日化、妇婴、汽车、电子、家装、金融等200个品类1600个品牌的检测,在消费者及各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宗旨
《消费者报道》的宗旨是打造一个独立、客观、权威,倡导科学消费与责任消费的权威平台。
消费热点
在内容定位上,《消费者报道》通过对社会消费热点、消费行为的深入报道和消费产品的评测分析,揭示消费现象的逻辑和本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合理维益,同时为消费者提供科学、权威的商品及服务质量信息和价格信息。
栏目设计
《消费者报道》的栏目设计包括专题报道、食品健康、日化妇婴、电子电器、消费维权、消费特稿、测谎仪、责任消费等。
合作伙伴
截至2020年3月,《消费者报道》已与“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珠海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联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佛山市沃特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等40多家检测机构成为技术合作伙伴。同时通过设立消费检测基金,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成熟和完善。
宣传方式
《消费者报道》的其他媒体形式还包括“消费者报道”新浪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以及入驻app新闻客户端(包括: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网易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搜狐新闻、百家号、一点资讯、zaker等)。
品牌活动
“责任消费论坛”alliance of consuming responsibility(简称“acr”)是由《消费者报道》集聚检测机构、媒体成员、行业协会、企业成员、志愿者五方力量全力打造的极具影响力的探讨与交流平台。
作为消费类论坛,汇聚国内外各方力量进行跨国界交流,国内外消费领域资深人士、各行业专家在这里集智聚力共同探讨消费趋势和消费现象,从而影响企业共同发现问题改善产品品质,进一步推动标准提升与行业发展,提升国家经济实力。
公众号主体介绍消费者报道杂志社有限公司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消费者报道是由消费者报道杂志社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消费者报道杂志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路163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朝红,主要从事杂志发行、广告业务、消费咨询及信息技术服务等核心业务。截至2023年,企业参保人数为40人,属于小型企业。公司持有16个注册商标、1项专利及多项软件著作权,业务覆盖期刊出版、市场调研等领域。通过直接投资广州市消费者报道传媒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拓展文化娱乐与信息传输业务。
公司沿革
2003年6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初始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资本50万元。2013年通过对外投资成立广州市消费者报道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9%开展文化娱乐业务。2021年新增控股广州正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拓展信息传输领域。
组织架构
股东结构由刘甦儿(持股95%)和魏伟力(持股5%)构成。法定代表人刘朝红兼任执行董事及经理,监事职务由刘甦儿担任。截至2023年,企业员工参保人数为40人。
主营业务
期刊出版:《消费者报道》杂志为双月刊,国内刊号cn44-1699/f,年发行6期
市场调研:承接政府部门课题研究,如2021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分析项目
法律纠纷
(2021)粤0192民初25471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告方为blistexinc等企业
(2021)粤民申11150号:与菲仕兰食品贸易公司的人格权纠纷
(2024)粤0192民初9749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原告为四川智华美顺公司案件审理法院主要为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审判组织包含审判员袁玥等司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