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挂纪检监察科牌子)
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牵头局系统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组织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舆情监控、引导、处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建设;拟订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负责维稳、防邪工作。
(三)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执行成都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负责妇女儿童两纲规划相关工作。
(四)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地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类民办就业培训机构的综合指导;负责拟订全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五)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组织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审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工作,实施考核奖励制度、申诉控告制度、惩戒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办理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审核以区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项目及人员。
(六)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新都分站牌子)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招聘、考核、聘任、培训、奖惩、辞职辞聘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的有关人事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专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七)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福利、工龄计算、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统计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内部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投诉举报,负责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十一)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建设科
负责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全区社会保险等各项应用数据的集中、共享、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工作和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十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干部培训、评选表彰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