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本区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职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区商务与旅游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的职责。
3.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
将原区商务局承担的指导和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国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含外商投资)的职责,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和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服务、受理投诉的职责和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职责划归区投资促进局。
(四)增加和加强的职责。
1.增加牵头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的职责。
2.加强建立和完善现代城乡市场体系的职责。
3.加强服务贸易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职责。
4.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旅游资源联合开发、综合协调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