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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旅之声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新疆
公众号ID:gh_f1783f17571d
公众号分类:旅游
关于公众号:

“新疆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属于旅游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信息发布平台。

开发/运营主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主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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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新疆文旅之声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设置的新部门。

历史沿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位。

机构改革后,自治区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9个,其中党委机构17个,政府机构42个。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挂牌成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文物局牌子。

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疆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统筹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落实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自治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自治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六)指导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八)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指导全疆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独特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十)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十一)指导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疆性、跨地区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十三)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文物进出境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十四)管理新疆艺术剧院。(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下设22 个处室,分别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下设 16 个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文化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旅游推广与对外交流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安全生产与应急协调处。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 1 家,事业单位23 家,纳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 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预算单位包括: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馆4·新疆文化和旅游学校5·新疆画院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研究所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8·新疆艺术剧院歌舞团9·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10·新疆爱乐乐团11·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新疆民乐团)12·新疆艺术剧院话剧团13·新疆人民剧场14·新疆艺术剧院木卡姆艺术团15·新疆艺术剧院杂技团16·新疆艺术剧院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宣传交流中心18·新疆美术馆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3·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设立单位、未安排年初预算)24·吐鲁番学研究院(地州整建制划转单位,未安排年初预算)。

人员编制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编制数 1,525,实有人数2,454人,其中:在职 1,314 人,增加 255 人;退休1,134 人,增加164 人;离休6人,增加1人。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副厅长:徐锐军

党组副书记、厅长:古丽·阿不力木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燕乃敏

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旭国

党组成员、副厅长:余洁

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

党组成员、新疆艺术剧院党委书记:蔡晓荣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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