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价格、粮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引导、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购销政策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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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进行监测评估,提出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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