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百科
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2016年4月,系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依法履行全市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该院实行“院部合一”体制,核定行政编制40人,下设5个内设机构及7个派驻检察室,承担对河南省女子监狱、新乡市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派驻检察任务。截至2021年8月,该院实有工作人员26人,包含10名员额检察官。近年来,该院通过组织公诉人评选、检察大数据应用沙龙等活动提升专业化水平,并开展护航民企发展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该院与济南、南宁等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业务交流,深化信息化建设与刑事执行检察协作机制。
机构沿革
2015年3月,经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实行“院局(处)合一”体制。2016年4月正式成立,作为正处级派出机构,承担全市刑事执行检察职能。2023年6月,原检察长张广华职务调整。
职能职责
刑事执行监督:负责对6所监狱、9个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年均监督在押人员约2万名。
派驻检察任务:具体承担河南省女子监狱、第二监狱、豫北监狱等7个监管场所的日常检察工作。
侦查监督:开展刑事执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刚性。
组织架构
内设机构:综合法律事务部、4个执检部(含第十一检察部筹备组)。
人员配置:截至2021年8月,配备副检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涵盖检察官、书记员等26名工作人员。
业务建设
专业化能力培养2025年2月,该院组织参与“新乡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通过业务竞赛提升检察官法律监督能力。同期举办“检察大数据应用沙龙”,探索运用全息感知系统、电子数据实验室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模式。
服务经济发展2025年2月,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风险预警提示等方式服务民营经济。
跨区域协作
2024年12月,济南市检察院赴该院考察交流,双方就信息化建设、刑事执行检察等议题开展研讨,并参观数字检察情报指挥室等设施。同年11月,与南宁市、濮阳市检察机关就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进行经验互鉴,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工作指导
2024年12月,副检察长孔斌率队调研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等指导意见。此次调研强化了对下级院业务指导职能,推动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建设。
公众号主体介绍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是由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是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地区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