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保险协会百科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是2001年12月20日经盐城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主管的保险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现有十家会员单位,涵盖主要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协会以服务为核心,履行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大职能,下设理事会、秘书处及四个专业委员会,通过制定行业公约、协调投诉处理、组织专题会议等方式规范市场秩序。
协会成立初期由人保公司朱金和任首任理事长,2004年完善组织架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换届后产生第七届理事会,负责人由主要保险公司高管及专职人员组成。近年来,协会推出“1号窗口”线上系统解决投保难题,牵头编制普惠保险产品手册,并通过警示教育、清廉制度建设提升行业合规水平。
协会简介
作为保险行业自己的社团组织,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促进盐城市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业务协调和磋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个方面。
会员单位
协会目前共有十家会员单位,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盐城营销服务部。另外,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暂未入会。
管理机构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转。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不定期召开理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协会下设非寿险专业委员会、寿险专业委员会、中介委员会和服务投诉专业委员会四个分支机构。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由人保公司总经理朱金和担任,后因其工作变动,由其公司总经理徐本岳续任,秘书长为卜梅村,2004年3月19日,协会成功进行了换届,新任理事长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朱志旺同志担任,卜梅村为秘书长。
基本职责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江苏省保险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执业行为,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秘书处工作规则
一、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它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协会自律、协调、服务、助手作用的有效发挥和会员权利义务的充分保障。
为了规范秘书处的工作,根据《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和有关精神,特制定秘书处工作规则。
二、秘书处的一切工作必须以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其颁布的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各项保险管理法规和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协会章程、行业公约和共同协议等。
秘书长工作职守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确定工作人员的分工、职责,并在理事会核定范围内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金;
三、每年度初向理事会作上年度工作回报及当年工作安排和财务计划;
议事规则
一、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二、 每次定期会议的内容,先由秘书处在征求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理事长审定后以书面告知各理事;
三、每位理事都有权提出议题,由理事长审定后纳入议程;凡经一位理事提议,两位理事附议的议题,报秘书处后,可直接成为理事会议题;
协会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盐城市的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是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合作,维护行业利益。为促进盐城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公众号主体介绍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盐城市保险协会是由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是2001年12月20日经盐城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主管的保险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现有十家会员单位,涵盖主要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协会以服务为核心,履行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大职能,下设理事会、秘书处及四个专业委员会,通过制定行业公约、协调投诉处理、组织专题会议等方式规范市场秩序。
协会成立初期由人保公司朱金和任首任理事长,2004年完善组织架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换届后产生第七届理事会,负责人由主要保险公司高管及专职人员组成。近年来,协会推出“1号窗口”线上系统解决投保难题,牵头编制普惠保险产品手册,并通过警示教育、清廉制度建设提升行业合规水平。
协会简介
作为保险行业自己的社团组织,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促进盐城市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加强会员之间的业务协调和磋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个方面。
会员单位
协会目前共有十家会员单位,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盐城营销服务部。另外,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暂未入会。
管理机构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转。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不定期召开理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协会下设非寿险专业委员会、寿险专业委员会、中介委员会和服务投诉专业委员会四个分支机构。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由人保公司总经理朱金和担任,后因其工作变动,由其公司总经理徐本岳续任,秘书长为卜梅村,2004年3月19日,协会成功进行了换届,新任理事长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朱志旺同志担任,卜梅村为秘书长。
基本职责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江苏省保险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执业行为,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秘书处工作规则
一、 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它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协会自律、协调、服务、助手作用的有效发挥和会员权利义务的充分保障。
为了规范秘书处的工作,根据《盐城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和有关精神,特制定秘书处工作规则。
二、秘书处的一切工作必须以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其颁布的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各项保险管理法规和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协会章程、行业公约和共同协议等。
秘书长工作职守
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确定工作人员的分工、职责,并在理事会核定范围内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金;
三、每年度初向理事会作上年度工作回报及当年工作安排和财务计划;
议事规则
一、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二、 每次定期会议的内容,先由秘书处在征求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理事长审定后以书面告知各理事;
三、每位理事都有权提出议题,由理事长审定后纳入议程;凡经一位理事提议,两位理事附议的议题,报秘书处后,可直接成为理事会议题;
协会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盐城市的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是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行业合作,维护行业利益。为促进盐城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