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与业务开展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该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2022年度共办理刑事案件批准逮捕235件309人,提起公诉430件571人,在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并纠正监管违法情形23件。民事行政检察领域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2年通过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机制,对32名青少年开展司法救助,其中附条件不起诉15人。联合教育部门建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年开展普法活动18场次,覆盖中小学生5600余人。办理的某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机构建设与队伍建设
2022年完成中层干部调整,新任命21名业务骨干担任部门负责人,其中80后占比达76%。2024年通过人大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李向阳依法宣誓就职检察长。2025年持续推进政治督察整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整改问题12项。
典型案例与法治实践
2022年办理的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为47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83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安邑退水渠污染公益诉讼案推动清理固体废物1200吨,促成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治理机制。2025年针对“笑气”滥用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治理。
法治研究与区域协作
该院检察人员参与撰写的《浅议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论文,系统论述检察机关在人权保障中的职能定位。2025年与环渤海地区检察机关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共享典型案例数据库涵盖刑事、民事等6大类132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