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96年5月,其前身是原县级阜阳市人民检察院。1997年该院在南二环路征地15亩,动工建设面积260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宿舍楼二幢。1999年5月6日投入使用。2007年又争取国债资金对技侦楼进行改扩建,现有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于2008年11月投入使用。该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警务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预防职务犯罪科等11个内设机构和一个派驻纪检组。现有在职干警91人。
主要职能
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具有以下几种职能: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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