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对各镇街、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文件、协议(合同)、各类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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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黄永健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郑朝明 局长
宁长和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完成局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卿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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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统筹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应急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拟定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和装备管理制度。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物资装备及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宣传信息、舆情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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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区司法局派出机构24个:胜利路司法所、中山路司法所、南大街司法所、来苏司法所、茶山竹海司法所、卫星湖司法所、陈食司法所、大安司法所、青峰司法所、三教司法所、板桥司法所、金龙司法所、双石司法所、红炉司法所、何埂司法所、临江司法所、松溉司法所、朱沱司法所、五间司法所、吉安司法所、仙龙司法所、宝峰司法所、永荣司法所、新城司法所。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承担法律援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一、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宗旨
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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