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根据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发〔2011〕3号)精神,保留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正科级,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招生委员会、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等办事机构挂靠在区教育局。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评估。其办事机构在区教育局挂牌。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使用、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区本级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基金和教育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区本级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学校等所属单位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1·负责起草局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材料、文件、请示、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和电话记录,管好、用好教育局印章。
2·负责各类公文、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整理、装订和归档,管理文书档案,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