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发〔2011〕3号)精神,保留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正科级,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长沙市雨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区民政局挂牌。
内设机构
根据相关职责,区民政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宣传、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草拟区域性民政规章、负责民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民政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日常接待、人大提案和政协议案综合呈报、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物资采购以及绩效考核材料综合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含网上邮件)和报刊杂志征订、印鉴保管和使用、电话咨询和群众工作站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审计、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教育、党建、共青团、妇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维护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及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慈善募捐,负责募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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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规划和指导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做好优抚医疗“一站式”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评定、调整等级的审核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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