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榆林市总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主要职责:
(一)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二)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三)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会组织,壮大会员队伍。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五)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努力为职工办实事。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